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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农贸市场二楼商铺5年经营使用权拍租公告(拍租时间:11月3日)
来源:10月24日抚州日报 | 作者:文昌拍卖企划 | 发布时间: 2017-10-24 | 1818 次浏览 | 分享到:

抚州市金安农贸市场二楼商铺整层5年经营使用权

受委托,本公司向社会对抚州市金安小区农贸市场二楼商铺5年经营使用权进行公开拍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概况:位于抚州市东临大桥旁的金安农贸市场二楼商铺5年经营使用权,建筑面积约1700㎡(以现状为准),租金起拍价12万元/年(第四年开始每年递增5%),竞租保证金5万元(成交后自动转为合同期间履约保证金)。

二、拍租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拍租时间、地点:201711315时于本公司拍卖大厅。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进行咨询、展示。有意者请于2017111--29时至17时持拍卖公司要求的相关材料、保证金进账凭证(以到账时间为准)及报名资料费500元到我公司业务部办理报名手续。

五、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应为近三年无违规记录的企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等拍卖公司要求的证明材料。

2、竞租人成交后在合同签订当日除缴纳首年租金外,还应向委托方缴纳5万元作为合同期间履约保证金,如不服从市场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管理管理,违规经营者将按合同约定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由委托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返还不含扣除的款项)。

3、承租人不得转包,不得中途毁约,不得从事与一楼菜市场相冲突的行业经营项目,也不得有违法、违规及不健康的活动项目,水电费自行负担。

4、承租人经营场所装修方案应征得委托方批准方可装修,如违反上述要求,委托方可按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或直接解除合同并且不予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特别提示:本次拍租标的以现状为准,承租人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委托人协助提供相关证明,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未取得经营相关证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承租人在经营期间所投入的有形无形资产(含装修等),待租赁期满后委托人不做任何补偿。

七、保证金账户及联系方式:

户名: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4351601040000945

开户行:农行抚州市抚河支行

联系电话:0794-8216555    

手机号/微信号:13970417356戴女士(拍卖公司)

                        13879486961万主任(金安农贸市场负责人)

联系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246号(市教育局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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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