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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境内河道三年期限砂石开采权(拍卖时间:10月28日)
来源:10月12日信息日报 | 作者:文昌拍卖 | 发布时间: 2016-10-12 | 1254 次浏览 | 分享到:

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受行政许可权人委托,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15:00时公开拍卖乐安县境内河道三年期限的砂石开采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二、竞买报名条件:
1、竞买人是经济组织的,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 竞买人是自然人的(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3、符合《乐安县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确定的可采区和作业方式及年控制开采量要求的,中标后必须在规定的可采区和年控制开采量作业。
三、报名程序:符合相关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9-17时,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相关材料到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报名,并交纳报名资料费600元/标段(不退)
四、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10月27日17:00时于采段现场。
五、拍卖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特别提示:1、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0月27日17:00时前银行实际到账(以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保证金进账单为准);2、本次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3、竞买成交者保证金转为等价成交价款,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报名费不退;4、买受人在成交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出让合同》、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并按成交价款15%缴交河道采砂违章、清障保证金,否则中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七、竞买保证金账户:

 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6001550910052501152

开户行:江西建设银行乐安县支行

 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1120552920003492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乐安县支行
八、参拍保证金账户:

户名: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4351601040000945

开户行:农行抚州市抚河支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246号(市教育局斜对面)  
联系电话:0794—8216555  13687947888(陈先生)

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