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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各县房屋三年经营使用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月6日)
来源:2015年1月26日抚州日报4版 | 作者:文昌拍卖 | 发布时间: 2015-01-26 | 151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单位委托,本公司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三年经营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序号

名称

面积

座落

起拍价

1

原乐安县交通稽征所房屋

565㎡

敖溪镇站前路

4.48万元

2

原宜黄县交通稽查站房屋

253.97㎡

宜黄县龙凤路

4.53万元

3

原黎川县交通稽征所房屋

840.19㎡

东方红大道83号

19.97万元

4

原金溪县交通稽征所房屋

427.35㎡

秀谷镇金抚路

33.85万元

5

原金溪县稽查站房屋

2100㎡

206国道旁

33.27万元

6

原南城县交通稽征所房屋

581.94㎡

建昌大道216号

16.14万元


1号乐安标的示意图






2号宜黄标的示意图






3号黎川标的示意图





4号金溪标的示意图






5号金溪标的示意图





6号南城
标的示意图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拍卖时间、地点: 2015年2月6日15:00时于本公司四楼拍卖大厅。

四、标的咨询、展示、条件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6日12:00时进行标的咨询、展示、报名,有意竞买人请持保证金进账凭证(竞买保证金1、2号标的5万元/个,3、6号标的22万元/个,4-5号标的40万元/个参拍保证金1、2号标的1万元/个,3、6号标的2万元/个,4-5号标的4万元/个)及资料费300元/个到本公司三楼办理报名手续。

五、特别提示:拍卖标的无免租装修期;标的不得经营餐饮、娱乐、酒店行业,也不得有违法、违规及不健康的活动项目;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分租;买受人在经营期间所投入的有形无形资产(办公装修等投入),待经营使用权期满后委托人不做任何形式补偿

六、保证金账户及联系方式:

竞买保证金

户  名: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抚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账  号:1511200609200024106

开户行:抚州市工行南关支行

参拍保证金

户  名: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14-351601040000945

开户行:抚州市农行抚河支行金泺分理处

 

电话:0794-8216555   

手机:13687944666陈先生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246号(市教育局斜对面)

欢迎访问企业官网:www.jxwp.com 新浪微博@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jxauction了解更多拍卖资讯!

 

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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